何不拢了。
略微有些儿打颤儿的手指从流光璀璨中掠过,压根连衣料都不敢沾上一下。
——这件礼服一看就是正品,而且忒贵那种真品!
——婚纱影楼那些个货色,跟这儿一对比,压根连拿都拿不出手!
——就连自个儿结婚那套婚纱,也远不及她的奢华明艳!
虽然自家银行卡上也算是小有薄本,可让她买这么一件礼服……那就是杀了她刘伶,她也不愿意花钱砸这身行头啊!
她费力地吞了吞口水,终于将目光从这件礼服上移开了。
“换上试试。”冯栗微笑道。
“你让我换……它?”
冯栗:“嗯,拿去试试,换出来给我看看,不合适的话,再选别的方案。”
刘伶:“……”
好半天,她嗫嚅道:“那咱们还是别的方案吧!”
冯栗拧眉:“这是小顾根据你的气质量身为你定做的礼服,他虽然混账,但素来最懂什么样的女人适合什么样的打扮,我想你穿这件衣服一定会很美,不然先试试?”
刘伶憋了半天,脸红脖子粗,闷声道:“我换一下,万一一不小心把礼服弄坏一点儿,估计你那老友聚会一下来,你就得变我债主了……”
老姑娘表情分外逗趣。
冯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慢条斯理道:“怕什么,这是送给你的,你就算把它穿成一条抹布都没问题。”
刘伶郁闷地鼓着脸蛋儿,被他把衣服塞在了手里,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低下头,小家子气地小声嘟哝:“你现在是这么说,到时候谁知道你会不会找我急啊!”
冯栗迫不及待看见她穿上这身礼服的样子,推着她往换衣间走,含笑道:“好了好了,快去换吧!”
刘伶:“可是……”
冯栗:“或者你想让我帮你换?”
刘伶:“不用,谢谢。”
换衣间。
伸手,那一条水钻镶成的奢华就这么流泻而下,在灯光的照射中,闪耀着动人的光泽。老姑娘心情忐忑,感受着手里冰凉的触感,咬了咬牙——
换就换!
礼服很美、很闪耀。
刘伶皮肤很白,五官还算不错。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当刘伶怯怯推开试衣间大门的时候,她美得仿佛迷路人间的精灵——
冯栗不隐瞒自己有刹那间的窒息。
可随着她走出来,所有的糗样全部爆发出来!
……
小顾曾经私下对冯栗说过,他为刘伶量身定做的这套礼服,让刘伶穿出来,应该会有两种效果——
一种可能是女王出巡、君临天下;另外一种嘛,那就是极可能会压不住场儿。
冯栗接触过的女人,用两只手数的出来——
无论是冯家姐姐还是冯家妈妈,都能将衣服穿出自己的特色,高雅大方,自信从容。所以在冯栗的心里,从没想过衣不衬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一开始小顾说那些话时,他只觉得好笑:衣服是靠人穿出来的,怎么会有压不住场儿的衣服?
可真等刘伶穿出来,走上两步——
冯栗素来从容的面容上,眉头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
“伶子,你的肩……”他皱眉。
“嗯?”刘伶疑惑问。
“能不能展开……把胸挺起来。嗯,对,没错,就是这样……可是你的头,怎么低下去了……”
冯栗从小接受的是军事化教育。
对于气质的培养,从来是放在首位。
国人认为,抬头挺胸是最基本的气质。
倘若一个人没有自信,那么必然会瑟缩卑微,自然也抬不起头,挺不起胸。
说实话,冯栗其实挺不喜欢看见这样的人。
他认为,相貌是爹妈给的,气质却是由心而发,一个瑟缩的人如何能成大器。
然而现在的他,看见的是什么?
一个惶惶然的怯弱女孩儿。
刘伶穿着这身衣服,的确是漂亮,可从她的精神到灵魂,都烙印着谨慎的卑微与胆怯。
礼服散发着强大如女王般的气势。
刘伶却束手束脚,完全被礼服的光芒所掩盖。
这样的人,穿这样的衣,有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的违和感。
冯栗不开心。
他忍到极点,脸色隐约发青。
“腰挺直,挺胸,收腹,你的眉毛不是毛毛虫,给我把眉头展开!还有你的手,不要总是举得那么高,这礼服不会因为你把手放下来,就压皱成抹布。还有你的步子……你这是,腿抽筋了吗?”
他劝久了,刘伶还是那么一副模样,他忍不住声音大了起来。
刘伶泪目:“你说得简单!万一手放下来,衣服皱了怎么办?不就是参加一个老友聚会,你不用弄得这么隆重吧……”
“隆重?”冯栗气急反笑,“这就叫隆重?只是穿件礼服,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模样了?到底是你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你?你可不可以自然点?”
刘伶咬着下唇,嗫嚅:“一想到这套礼服居然要七位数,我就自然不起来!”
冯栗:“人和衣服,到底是人重要,还是衣服重要?”
刘伶:“……”
她知道冯栗在生气,却不知道冯栗到底在气些什么。
刘伶生活的环境是那样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那样——纵是对朋友再大方,对自己却异常吝啬。
在极度的奢华与璀璨面前,她小市民心理的谨慎与自卑,终于如岩浆一般喷薄爆发。
纵是冯栗一再避免触碰到她性格中,那些不被自己喜欢的存在。
一厢情愿只愿意看见她与自己所处圈子里——那些被磨砺得异常圆滑、矜持女子们不同,只为她纯粹的温软与善良,热血和义气而心动……但再多的欢喜与心动,也无法改变刘伶骨血中被烙印了深层阶级立场的事实。
这时候的她,卑微而怯弱。
这样的小心谨慎,丁点儿也不像冯栗所认识、所以为的那个可以陪伴自己,自信站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儿。
冯栗生刘伶的气。
与其说气她的怯弱,不如说是气她把两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得如此泾渭分明!
他根本不管什么所谓的“门当户对”,只要是自己欢喜的女子,他愿意将自己所能给予的宠爱,全部付与她一人。
他有一,可以给二!
只要她开心,他可以为她做到自己的极限。
可刘伶呢?
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揪心,会为柴米油盐的俗事儿闹心,会为生活精打细算。
虽然还没到一分钱掰成两分用的地步,但毕竟画地为牢,根本容不下除去自己圈子外的一切事物,而她圈子外的世界,就包括了冯栗……和这件散发出奢华闪耀气息的小礼服。
她看见的,只有自己脚下所站的那块地儿!
除此之外,一切她不了解、不明白的存在,都被拒绝在心房之外,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
阶级的观念,是刘伶自个儿给自个儿强加上去的。
冯栗气的,恰恰是这一点。
“刘伶,我拜托你想清楚,这个聚会是你要求要去的。你在我面前是怎么样的无所谓,但是你穿上这套礼服面对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在那么多人的面前,你就是这样……束手束脚,一副被衣服qj了的模样,我请你想一想别人会怎么看你,又会怎么想我?”
年轻男子的声音,清越好听,透着淡淡的失望与冷漠。
可以说,冯栗从来没和刘伶说过一句重话。
最重也不过是这一句了。
刘伶拧着眉毛,浑身的不自在,恨不得立时将礼服脱下来还给冯栗。
不让她为难,冯栗压根看都不看她一眼,冷言道:“如果你穿着它浑身压抑而自卑,你脱了它吧。”
不过是一件衣服,试出了两人之间背景环境与文化思想的差异。
冯栗的心有些发冷。
连指尖,都冰凉下来。
分明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的错,可刘伶却觉得心中似被什么狠狠扎了一下,瑟缩着,那是疼痛的感觉。
两人之间似有什么,在冰冻。
那是一泼儿冰水浇下,浇凉了冯栗的热情,也浇出了刘伶心中不一样的愧疚。
一句话都没有说,她默默回到试衣间。
再次出试衣间的时候,刘伶依然穿着那套小熊睡衣。
粉红色的睡衣,平价低廉,却异常温暖。
换回自己本来的衣服,缩回到她原本所在的世界,她心中稍微好过了些。
她手里捧着那件流光溢彩,碎钻闪闪的衣服,还到冯栗的手中。她刚要说些什么,却忽见眼前一道流光闪过,哗啦一声——那件天蓝色,镶嵌了碎钻水晶的小礼服,居然就这么被冯栗直接丢进了垃圾篓。
眼睛倏的张大了。
刘伶不可置信地看着垃圾篓里的那抹流光。
“冯栗,你……”
她的眼睛倏的红了,刚才被打击到的心口抽痛得厉害。
一个等式在脑海中金光闪闪地出现后。
一系列的等式习惯性地在脑海中飞速掠过——
一件礼服等于七位数。
自己在忽然被七位数的巨款砸中之前,每个月从工资中抠出的数目不过是三位数,用以来支援那些贫困山区的孩子,和孤寡无依的老人。
人与人的差别怎么能这么大?
有人能为一口粮食而发愁,就有人能够眼皮儿都不眨下地丢了七位数的礼服!
这丫……浑蛋!
被这么一激,老姑娘猛的一大步,彻底走出画地为牢的那道关卡。
神马自卑!
神马胆怯!
人不如衣,人何无辜!
我勒个去,七位数!自己小心翼翼怕压皱、弄坏的昂贵小礼服,冯栗这个败金的孩子居然眼皮儿都不眨一下,直接丢垃圾篓里了!
老姑娘的火气猛的上来了,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气势汹汹恨不得掐死这丫。
冯栗冷淡地背对刘伶,淡漠道:“我只想告诉你,衣服是给人穿的。如果没有穿它的人,那么再昂贵的衣服,和垃圾也没有什么区别。与其让它在衣橱里久置落尘,还不如直接丢掉,免得看了糟心!”
他说完,没有丁点儿留恋,提步就走。
老姑娘直勾勾地看着他的背影,双眼发红,拳头捏得紧紧——由于太过用力,她的指甲甚至掐入了掌心。
“冯栗!”
分明气到了极点,她喊住冯栗的声音,却异常的平静。
她的脸色平冷了下来,双眸如熠熠发光的黑曜石,异常的明亮。
如果冯栗回头,就会看见浴火的凤凰,流光溢彩。
现下的刘伶,彻底撕碎了自卑怯弱的心绪。
如今的她,足以站在任何一个出色的男人身边比肩而立。
可惜冯栗没看见,他只听见身后女子的声音,宛如一拢清凉彻骨的湖水,波澜不惊地响起,弥漫了淡淡的水汽。
不知怎么就被蛊惑了,冯栗顿下步子。
年轻男人结实挺拔的身形,宛如一杆明亮锐利的银枪,浑身透着凛冽的傲然。
这是冯栗。
哪怕爱上的女子如此卑微,他也从不是一个平凡普通的男人。
刘伶的指甲已经掐入掌心,尖锐的疼痛直袭心间。
她笑了起来,笑声却冷得很。
“像你和符昊这样的大少爷,对七位数的人民币,没什么概念吧?”
“我和符昊根本不是一类人,不要把我和他扯在一起。”
冯栗皱眉,眼底掠过一抹怒意。
“不一样吗?丢钱跟丢垃圾没什么两样,这是你们的共性吧。”
刘伶讽刺道。
“对符昊而言,一场不被看好的婚姻,他可以轻轻松松抛下这么一个七位数,像丢垃圾一样眼睛也不眨。对你而言,一件七位数的礼服,因为穿它的人或许会为拂了你的面子,所以可以这么毫不犹豫地丢进垃圾篓。”
你们,又怎么会知道七位数的人民币能干多少的事情。
这是可以救命、可以改变命运的一个数目!
刘伶的语气太过锐利,简直是把冯栗和符昊和垃圾划上了等号。
堂堂少校冯栗何时受过这般窝囊气,他没说话,怒极反笑,双唇抿得紧紧。
只眼底那分冷光,越发夺人心魄。
刘伶直接上前两步,从垃圾篓中捡起被弃之如履的七位数小礼服,抖落上面的灰尘,讽刺道:“不是说送给我了吗?送给我的东西,就能这么丢进垃圾篓?不就是穿衣服,而不是被衣服穿?你说的话,我可一句都没忘呢。”
冯栗转过头,只来得及看见她眼底盈着淡淡的水光。
是错觉吗?
为什么会如此真实?
心里仿佛被什么重重击中。
冯栗:“……”
刘伶冷然道:“既然你拿它当垃圾,还不如把我当垃圾篓,做做好事儿。”
说完,她根本不看冯栗一眼,直接从他身边错身而过。
(我考虑从这附近开始大修文章啊……女王养成,君临天下)
这一夜,虽然依然同床,却分明异梦。
小夜灯散发出盈盈的微光。
刘伶背对着冯栗睡着的,呼吸略重,今晚显然气得不轻。
冯栗平躺在床上,睁开眼看着模糊几不可见的天花板——虽然认定了自己没有错,可一想到刚才刘伶说的那些话,想到她眼底的那道一闪而过的水光,就觉得心口有一块似乎被人狠狠地剜掉了。
然而,还是失望,深浓的失望。
他无法接受自己喜欢上的女孩,是一个自卑懦弱的胆小鬼。
想到这里,他心里有点儿冷。
第一次,不再想看见刘伶的这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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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准备,亦或是没准备。
三天过得飞快。
对符昊而言,苏伯薇回国是一件大事儿。在之前的许多个日日夜夜,他寝食不安、宿夜难眠,总会想起幼时和伯薇在一起的日子。
他比伯薇小三岁,大院的孩子零星数来也就那么几个。
都是半大点儿的孩子,男孩们皮得无法无天,在大人看不见的地方,欺负比自个儿小的孩子,那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符昊小的时候,纤秀漂亮得仿佛女孩儿。
你说你要真是个女孩儿,这些个男孩儿们都有天生的怜香惜玉精神,哪里会动你一根汗毛。可你符昊,生错了性别,就甭怪他们胡闹混蛋。
男孩们纷纷不信他和自己一样,平日里嘲笑都不算啥了,甚至想扒了他的裤子,要验明正身——四岁大点儿的小符昊哭着鼻子,被欺负得惨兮兮的。到最后,还是苏伯薇拿着棍子把那群混小子赶走。
从那时候起,小符昊简直把苏家的姐姐当神仙来崇拜,没事儿就喜欢跟在苏伯薇的后面转悠。苏伯薇干什么,他就跟着干什么。苏伯薇喜欢吃糖,人牙口好,可他学着苏伯薇,在7岁掉牙前,那一口的烂牙惨不忍睹——
后来,还是符妈妈下了戒糖令,这才挽救了小符昊的那口牙。
就这么,日子一天天地过,符家的小朋友像个小尾巴一样,尽忠职守地当着苏家姐姐的小跟屁虫。
从上小三起,苏家姐姐每天下课,要吃点什么零食,打扫什么卫生,一概坐在旁边笑眯眯地托着腮,自然有符家的傻小子下课以后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为女王服务。而苏家姐姐从小学着跆拳道,有她罩着,谁会不长眼地去欺负小符昊啊。
看上去,挺美好的日子……
符昊终于意识男女之间是不同两个个体,那是由一封情书而引发的。
苏伯薇上高中了,明艳不可方物。
追她的男孩从新街口排到江宁,都不带堵车的。
刚上初中的小符昊身形抽条了,腰板儿停止,面容斯文俊俏,不拘言笑,只有在看见苏家姐姐的时候,才会露出那么一星儿笑意。
本来苏家姐姐的情书落不到他手里。
那群男生也不知脑子犯了什么抽儿,居然让他转交。
于是,符昊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
在他的印象中,苏家姐姐一直是归自己所有,怎么能有其他的男人来染指呢?
就这么,符昊开始了明恋、暗恋一起来的不归之路。
说来可笑,苏家姐姐那时候已经有了男友,并且从一开始起就直接拒绝了他——简直是以决绝的姿态,异常明确地表明自己和他只有可能是姐弟的关系,不会再有其他。
苏家姐姐是那种十分强势聪明的主儿,说一不二。早从一开始,大约能理解小符昊的感情,也知道以自己的性子,绝不会喜欢上符昊这样全心全意宠着自己的男人,她需要的是挑战与新鲜,而符昊永远都不会带给她这样的感觉。
符昊的单恋之路,坎坷波折。
这种单练,一晃都已经十余年了。
即便苏伯薇远嫁出国,也无法阻挡他一厢情愿的欢喜。
他以为自己见到伯薇的时候,会欢喜,会快乐,可这些日子以来,他想到的却一直是一张和苏伯薇完全不相似的脸。
从离婚以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一种刺痛的感觉。
这种感觉,渐渐取代了对苏伯薇的思念。
他忽然想起那些和刘伶在一起的日子……
想起那天晚上,母亲来探新房时,刘伶焦虑下冲破了房门,然后寻到药喂母亲服下的那一刻——她就坐在自己的旁边,女子的温软近在咫尺。再靠近些,他似乎找到久违的欢喜。连心都似融化成水,什么都不想,只希望那刻久留。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心动原来是在那时。
相处的点滴,刘伶不闹腾的时候,静静坐在那里,总会让他觉得平静而舒心。
远离的喧闹与噪杂。
那就是欢喜吧。
原来,刘伶早已经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后知后觉的自己,居然一无所知。
这些天,他强忍着去找刘伶的冲动。
他其实还在怕,自己喜欢上苏伯薇已经十余年了,和刘伶短短不到半年的相处,又能代表什么——
或许只是一时的错乱。
可真见到了苏伯薇,寒暄的时候,只有几句“你好”,“好久不见”,谈笑间,那份年少最纯粹的欢喜心已经失去了。
他有些恹恹,甚至对着满室的欢笑与繁华,有了几分厌倦。
“昊哥,姐姐在和你打招呼,你怎么走神了?”穿着粉红色小礼服的苏情轻轻扯了扯他的衣角,小声提醒着。
在两人的眼前,是一个明艳照人的年轻女子。
她肤白面柔,身材高挑,穿着一袭华丽深紫色修身礼服,前胸开口的v领恰到好处地将女子丰盈饱满的浑圆烘托得更加惹人眼球。
三十多岁的女人的,岁月却仿佛丁点儿也没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看到她,你会由衷地想到一个词——
女神。
苏情长得和苏伯薇其实丁点儿也不像。
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原来你觉得她俩相似,根本是苏情模仿了苏伯薇的穿衣与语态动作,才有了点儿貌似的模样。
可两人一站在一起,苏情立刻原形毕露,哪里有苏伯薇万分之一的风采!
无论是谁站在苏伯薇的身边,都很难压下她强大到无以伦比的气场。
何况苏情。
苏伯薇开玩笑道:“小符昊长大了啊,连姐姐说话都不理了,真是出息了。”
符昊恍然,举杯示意,歉意地笑笑。
苏伯薇:“这一晚上的心神恍惚,我还没回来的时候,天天看见你发邮件说想我。真见到我,你就是这么想我的啊?”
她拿符昊当弟弟,语气中自然诸多随意。
苏情的脸色却白了白,“昊哥……”
符昊没搭理她。
他的神色有些恹恹,似乎想打起精神,但这样的酒会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不是说和老公一起回来的吗?怎么到现在,都没看见姐夫?”
他随意敷衍了苏伯薇一句。
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些心神不安。
他素来很讨厌这样的酒会聚会。
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总会有一种烦躁的感觉,他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参加这样的聚会——有伯薇在的地方,他应该会欢喜啊。
可为什么到现在,依然没有丁点儿欢喜的感觉?
只觉无聊,只想离开。
苏伯薇笑道:“你是说成林啊,他朋友来了,正在招呼。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儿?我看你老走神?”
符昊笑笑,刚准备搭话——
忽地,一阵悠远好听的乐声错落地传入了众人耳中。
这是很纯粹的二胡。
可由于奏者的操控,却令二胡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说来,这是纯粹西式的酒会,偏偏出现了这样的二胡声。分明透着浓浓的突兀,苏伯薇却仿佛丁点儿也没觉得奇怪,反而眼前一亮,热情地招呼起了符昊。
“这是洛伊曼,外子。”
苏伯薇站在不远处,满眼充满了笑意,乐呵呵地看着中央那个外表粗犷的外国男子一脸陶醉,似模似样地拉着二胡。
男子微微淡黄的头发,额头饱满,眼睛是纯粹的水蓝色。
他一边拉着二胡,一边陶醉地用肢体语言诠释着二胡的乐声。符昊原本一眼掠过,也就罢了,可偏偏在这里看见了一个人——
说来,那只是个侧影。
一袭水蓝色的礼服,闪烁着细碎的流光。略显纤瘦的身材,长发挽得一丝不苟,上面插着一个纯银的簪子,看起来精致又漂亮。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
问题是这个人居然是刘伶!
符昊记忆中的刘伶,永远是长发随意扎起,一身简洁的职业装,脸蛋干干净净,没有丁点儿化妆品的成分在上面。
分明不耀眼,却让人有一种安心的感觉。
如今的刘伶,比之以往,就宛如欲火而生的凤凰,失去了那种让人安心的温软,却平白似擦净灰尘的十六面宝石——每一面,都折射出闪烁耀眼的光芒,举手投足,让人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这样的刘伶,忽然让符昊又一种危机的感觉。
他无法理解自己在看见刘伶时,心口漏跳半拍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扶在刘伶腰间的那只手,真是见鬼的碍眼。
他眼睛倏的眯起。
明明警告自己不要再关注有关于刘伶的任何事,是自己负过她,如今的自己没有任何的理由和她叙旧、和他说话。
可他却根本无法移开自己的眼。
————————
这几天n忙,今天才回来。昨天没更,真不好意思,以后改后文会用心,作为补偿吧……
说起来,中式的聚会,通常是摆他一大桌子。
一群好朋友,热热闹闹地聚在一起,不管是家禽野兽、山鲜海味还是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涮羊肉、烫火锅,最最重要的不是吃食,而是热闹。
中国的酒桌文化,源远流长,怎么吃不重要,喝得好、谈得欢才是重中之重。
而西式的聚会大多是各种红酒、冷盘。
放在那儿,冰冷冷的,待到主席台上说些场面的话儿,然后自由活动,那么就是三三两两的人围在一起,玩是小团体、小聚会。
刘伶虽然是冯栗带来的,但是因为三天前的冷战,两人已经整整三天没说过话了。所以这个时候,虽然有人介绍过刘伶是冯栗的女友,明眼人却一看就能看出两人貌合神离的感觉。
聚会内容很简单,也不过是叙旧罢了。
刘伶纯粹是拉来过个场的。
这场过得还不错!
凭借一股对冯栗同志的不满,原本带着点忐忑不安心情的老姑娘这会儿完全冲破了心理的障碍,居然能把这套华丽礼服穿出原本应具的女王风范。
她走过去的一路上,似有鲜花绽放足下。
不仅是符昊心下撼动,就连许多男客也饶有兴味地多看了她几眼,猜测起这名少言寡语神情冷漠的清秀佳人到底是谁家千金。甭说是那一溜儿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公子了,就连几个不沾女色的商界精英,也不由心中微动。
这些人中间,就有那么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眼神频频交流,嘴角浮现出意味不明的笑。
倘若在平常,谁对刘伶动点儿歪脑筋——
冯栗嘴上不说,定然看在心里,琢磨着回头开个染坊铺子让这些不长眼的家伙尝尝颜色。
可先前我们就说过了,从刘伶穿上小礼服以后,任冯栗怎么开导都无法打消刘伶自卑怯弱的负面情绪。泥人尚且有几分土脾气,何况冯栗带着手上的兵,向来说一不二,还没人这么说不通,自然激起冯栗心里几分厌烦。
这时候的冯栗,对刘伶太失望了,无论是心理还是行为都有了几分听之任之由之不顾的放任。
所以虽然也是带她出席了这场聚会,但如今他根本没抽出多余的精力去管刘伶。
冯栗想,也许自己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吧。
他对刘伶的欢喜,实在太简单没有道理了,细究来,连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刘伶。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一件事,看出两种人生价值观。
他不愿潦草,他需要更多的时间看清楚自己的心,看清楚刘伶到底是自己要找的那个能够陪他到老的人,还是仅仅只是一时荷尔蒙的冲动。
仙度瑞拉的故事永远只是童话。
传说,王子拿着水晶鞋寻找心仪的少女,王子昭告天下,能穿上水晶鞋的就是自己的王妃。水晶鞋那么小,可是天下间那么多的少女,有模样相似的人,又怎会没有相同鞋码的一双足?
那个看似痴情的王子,他找的到底是舞会上与自己心意相通的美丽少女,还是仅仅只是一个按着水晶鞋的标准,自己心中设定好的完美代替品?
就在冯栗心里冒出这些诡异想法的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回避一下。”
他礼貌地和众人微笑,走到偏僻的角落。
刘伶无聊地晃着手中的红酒瓶子。
虽然被激出了几分傲气,但是刘伶到底还是不大适应这样的环境——
人与人的关系,在这里仿佛是隔着玻璃,距离不远不近,计算好了唇角勾勒的弧度,言辞间拿捏得尺寸也是恰到好处,但是就是有那么一层隔膜在那儿。
活成这样,可不就是丁点儿的累了。
加上冯栗到一边去了,刘伶一抬眼看见的就是符昊、苏情那两张让她郁闷的脸,她越发巴不得这个聚会早早结束……
所
以,当有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礼貌地邀请刘伶在外面的小花园里走走时,她压根连考虑都没考虑一下,就这么答应了。
小花园草木葱郁,在神秘的夜里,那样的绿在大风中近乎于黑。
这里依着四时,种植了许多依季的花。
当风吹上脸颊的那一刹那,吹动着她耳畔发丝纷纷后扬,一股浊气就这么被吐了出来。刘伶觉得从身到心,说不出的畅快。
她紧绷的脸色舒缓下来,正准备顺便走走,一双手忽然从腰后环绕上来,陌生的气息从身后压迫而来,紧紧贴着她的身子。
“你干什么!”
“刘小姐,别装蒜了,和我出来,你说我们俩一男一女还能干什么呢?”
刘伶大惊失色,她被约出来的时候,只知道那是个年轻的男人,衣冠楚楚,看起来气质挺好的,给人感觉是个翩翩有礼的斯文君子。
怎么到了暗角就干这么龌龊的事?
刘伶大怒,一脚对着后面就踩了下去。
七厘米高的高跟鞋,踩到脚上,就听着男人一声哀嚎,紧接着破口大骂:“臭娘们,你想死啊。”
什么是衣冠禽兽?
瞧瞧这位就知道了。穿得是人模狗样,人前是谈吐温和,可是在人后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偷香窃玉不成,反被踩了脚,他恼羞成怒,伸手狠狠一个巴掌,眼见就要掴到刘伶的脸上——
刘伶气的浑身发抖,可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来临。也不知符昊是什么时候来的,一伸手,恰好制止住了男人的暴行。
“连女人都打,你还是不是男人!”符昊说话不客气,他的确也有不客气的资本。显然对比冯栗这个海龟军官,圈子里无论“正人君子”还是“衣冠禽兽”,都熟符昊这张脸,那人不敢造次,点头哈腰的,明显小意许多。
“昊哥,这娘们一来就一副傲气模样,在您面前都不带低个头的,小弟我这不是为了挫挫她的锐气……”
衣冠禽兽说得理直气壮。
刘伶在旁边气的俏脸发白,五指悄悄收拢捏着了个细白的拳头,这tmd这是什么鬼逻辑,为了挫挫锐气就能随意拿女子的贞操做垫石吗?
她垂下的眼帘,闪着愤怒的火焰。
眼前这人没有廉耻,符昊又何尝有过。
这个圈子的人,难道都是这样的吗?又想起符昊为一己私欲而糟蹋无辜路人的幸福——刘伶心中一丝一缕的怨气在弥漫,挣不出世俗,便化作了一点点莫名的恨。
符昊骂道:“谁准你管闲事了!”
衣冠禽兽猥琐道:“是是,昊哥说得是,您准备自个儿降下这野猫儿,是小弟冒失了。”说着,眼里还露出意味不明的笑。
符昊知道自己在刘伶印象中不好,怕惹来刘伶更大的怨念,一脚踢去,怒道:“滚。”
那衣冠禽兽一溜烟儿,跑远了。
月在云中,大片大片的云层,宛如盛开的细白茶花,带着淡淡的微光。
衣冠禽兽走了,符昊想扶一把跌倒在一边的刘伶,却被她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伶子……我……”
“符先生,请让让,我想一个人静静。”刘伶抿唇,语气生疏冷漠。
“你一个人在这里恐怕不安全。”符昊担忧道,早在酒会上的时候,他就看见不止一人对刘伶心怀不轨了。
“符先生在这儿,恐怕我才是更加的不安全。”刘伶冷然拒道。
“你这女人,怎么不识好歹?”
“识不识好歹都是我的事,我从来没让符先生管我的闲事。”
“你遇见危险我怎么能不管……”
符昊还想说什么,刘伶一声冷笑,单手撑地,直起身来。她扬起头,赫然截断他的话,“做您妻子的时候,你尚且没管过我,这个时候再来管我,是不是晚了点?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怎么说……你也是我前妻啊。”
“没错,符先生你也知道,我只是你的前妻罢了。”说完,她看着符昊,只是笑,那笑容冷得让符昊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愧疚。
这样的刘伶,虽然扬着头,看起来骄傲又冷漠,却让他心疼起来。那种心疼,就像无数双小手抓着他的心口,带着不可名说的感觉。
对伯薇,恐怕他都没有如此心疼过。
回想起自己从认识刘伶到结婚,再到离婚。
相处的日子不长不段,但从相识第一天开始——她的痛苦便是自己造成的。
一开始的刘伶,对他而言不过是路人。
可渐渐的,路人从什么时候变成了家人?
她会为了母亲的病发而帮自己隐瞒苏情的存在;她宁愿撞痛自己,也要帮母亲拿到药;她也会指着自己的鼻子破口大骂说自己无情无耻……
那么多的往事交叠在一起。
一个路人的形象,从开始透明、苍白,变得有血有肉、生动饱满。
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的目光会开始追随于她?
一直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
可是当他们介绍刘伶是冯栗的女友,当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想要对刘伶毛手毛脚的时候,符昊心中赫然一股火气轰轰烈烈的出来了。
他终于理清了自己的感情。
他喜欢这个人淡如菊的女子,不知不觉的喜欢着,竟是从今天才发现。
难怪会为她欣喜、为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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