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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院子里有了人影。她突然雀跃起来——这是她不常有的心境——奔出厨房,也不顾身后两个男人惑且惊的目光,拧开门锁,朝外面快步走去。待实实在在地抱住眼前的人,她才松一口气,像是穿越夜幕里的山林,扑向山麓亮着灯火的人家。

    凯思给她骇了一跳,忙揽住她:“出什么事了么?”

    “家里来了客人,”林自南方觉自己举动的荒唐,她微微羞赧,但仍注意着,避免矫枉过正,只是挽起凯思的胳膊,同他一起往屋里走,“说是你的学生。”

    还没进屋,便见埃瑞克满面春风地快步走出来,他叫一声:“老师!”张开双臂朝凯思冲过来。凯思惊过于喜,正考虑要不要拒绝,却感觉挽着他的林自南松开来,站远去了,他转移了注意,下一刻便被埃瑞克抱了满怀。

    医生跟在后头,问道:“还需要我抱一个么?凑个齐的。”

    四人一同朝里走。凯思走在最前面,埃瑞克跟在他身旁,喋喋不休,他过于兴奋,以至于字词都像是打了结的。医生直笑他结巴,他也不恼,只顾呵呵傻笑。林自南面无表情地走在尾端,待进了屋,知会凯思一声:“热水在厨房,来洗手。”

    对于埃瑞克,凯思如同一块行走的磁石,他走到哪,埃瑞克就跟到哪,连洗手也要脚跟脚地进厨房,嘴上磕磕巴巴地问着问题:“老师……现……现在在做什么?”

    “在燕京大学教格致学。”凯思将手浸进搪瓷盆中的温水里,细细搓洗指甲旁的粉笔灰。

    “老师还回牛津吗?”埃瑞克盯着凯思泡在水里清洗的双手,恨不得帮他洗,也好尽早出去坐着专心说话。

    “看情况,”凯思不太情愿提原先工作的一些破烂事,遂转了话头,“你的毕业论文写得怎样了?”

    “不写完我还敢大老远跑远东来?”埃瑞克得意地挺起胸膛,但又叹了口气,“要是老师指导我的话,我这篇论文肯定能在《格致学年鉴》上发表……”

    凯思取手巾揩净手上的水,摇摇头:“这些话不必说,学问还是要自己钻研。”

    “可老师一走,那些老家伙把相关的实验都停了。”埃瑞克委屈了。

    凯思转头,见了正淘米的林自南,脸上不禁露出微笑,走上前,俯身吻了吻她的额头。林自南瞟向随着转过目光来的埃瑞克,低声道:“人看着哩。”

    凯思替她将落下的鬓发捋到耳后,并不搭她的话,只是道:“辛苦你了。”

    ☆、第十一章

    春日的水还是冷。手在冰水里泡久了,骨缝里都像是结了冰,绷得疼。灶上小锅里热水还煮着,手指触了水,烫得一缩,等适应了水温,整双手浸进去了,柔软的温热包裹着,舒服得想长叹一口气。林自南盯着没在热水里的手,耳朵却听着堂屋中的动静。

    还是听不懂。她正学着英文,可细数来也不过两三天,听不懂再正常不过。凯思一有空闲,她便想方设法从他嘴里撬几句英文听。可此刻她感到挫折了。语言是另一道天堑,天堑那头更是深渊。当那些男人站在一起谈论历史的时候,她居然不知晓他们口中的历史到底是什么。遂造成眼下的情形,他们在外面交谈甚欢,而她在厨房中忍受隔离的折磨。

    疼。她猛然缩回手,发觉手已经被煮红了,疼痛突突地在皮肉底下跳动。她抬起垂着的手,露出自嘲的笑。动了动指关节,痛楚让她怀疑手上的皮肉会块块掉落。无法,她只得把手再浸进凉水里。

    埃瑞克并没有停留的打算,他买了晚上去天津的火车票。一行人送他上火车,月台上大家团团站着,说笑还不停。上车了,埃瑞克从车窗里探个头,在汽笛声和鼎沸人声里,忽朝林自南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英文。林自南听得迷惑,不住看凯思。凯思则笑着回了埃瑞克一句英文。火车车厢里灯光亮着,各色人穿行车厢中,烘托夜静得邈远。

    医生吃过饭,便回去了。林自南和凯思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凯思忽问她:“不想知道埃瑞克说了什么吗?”

    林自南恹恹的,答道:“现下不想。”

    “为什么?”

    “我想有一日能自己听懂。”

    “说出的话就像吹过的风,如果你没有感受到它,就会过去了。”

    “你且帮我记着,待日后我问你。”

    夜里已有了虫鸣,三两点缀草丛和宇下,或起或伏。窗帘紧阖着,同夜色一齐闷住屋子。台灯下,林自南撑着脑袋,又放下手翻字典。她正给一张英文报纸上的生词标注汉文。眼生的词太多,她用水笔密密麻麻地写,未几,水笔没了墨。再往回看,墨迹在报纸上晕开了,夹在本就狭窄的字行里,几乎混作一片,辨认不出写了些什么。她胸口仿佛堵了一团烂絮,呼吸都急促起来,手中的笔遂落得重了,晕开一大团墨,将先前的字都侵吞了。

    伤口终于渗出血来。她仰起头,眨眨眼,交错的睫毛如两道闸,将气闷的眼泪锁在闸后。她的恨意缓缓流出,侵染到周遭的事物。恨意将讨伐的刀戟指向笨拙的手和水笔。左手执笔,却是握刀的姿势,她将笔尖点在右手虎口上,想象它慢慢切下去。疼痛和墨水一同晕染开,她表情冷肃,自言自语,是训/诫的语气:“知道了么,不要出错。”

    “南,该睡觉了。”抬头,见凯思正扶着书房门框,看向坐在书桌边的她。

    林自南一瞬间慌张起来,她赶紧将笔扔掉,抬手拉灭了台灯,手则藏在身后,重而快速地蹭着衣角,要将痕迹蹭去。在黑暗里,她感觉安全。

    “关灯做什么,当心脚下。”凯思走进来,伸左手要牵她出去。

    林自南别扭地将左手放进他手里。凯思失笑,只好换右手牵她。林自南的右手还藏身后,悄悄的,轻握着拳,大拇指捏在汗津津的手掌里,隐蔽她阴暗里的心思。她不确定凯思看到了什么,或许台灯不够亮,他什么都没能看见。她向来待人周到,却不想人知道她待己是如此的偏执苛刻。

    林自南耐不住心中惶惑的折磨,主动试探:“水笔漏墨,滴到手背上了。”

    凯思不确定她说这话的意图,随意接道:“下回换一支便是。”

    林自南紧绷的心弦松了劲,她轻声答应了,转了话头:“翼新,你瞧多久我能和你讲英文?”

    凯思思忖片刻,道:“那时与你讲话成那般,也是过了一两个月。英语较汉话易学,女孩儿学起来也快,再过一个月,说不定能成。”末了,又添一句:“你也不需着急,终有一日能会的。”

    林自南终于从这句话中得到了慰安。她缓缓吁出胸臆中哽住的气,喃喃:“也是,过去就好了。”

    林自南一旦打定主意要做什么,便格外精神起来,下多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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