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未免很傻,很孩子气,是吗?自然是。不过所有宗教仪式不全都如此吗?
不把那本无辜的小书扔进泥潭,我有没有决心摆脱希腊文法呢?也许有。
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它已经远不止是一本无辜的小书,它已经成了一种负担。
和煦的春风使我全身上下充满了活力,我再也无法待在屋内,然而就是这件东西,在我骑车时还非得把它摊在车把上不可,我得拼命死记硬背它。
在蹬车骑过门口时,我心里有一种动刀子的感觉,倒不是要动刀杀人,而是要与一种生活方式一刀两断。
我再也不愿过那种生活了,除了这个想法之外,我也闹不清自己还要干什么。
别人把没完没了的责任啊、义务啊当做是生活硬塞给我--这并不是生活,这是欺骗,我现在完全明白了。
要是别人还不知道,那他们就更糟。
“他们”是指所有的人,包括父亲在内,或者不如说特别是指他。滚远些吧!
我想。我@已经挣断了锁链,我要奔到自由的天地里去。奴隶逃了出来,他一定会将拦路的一刀砍倒,此时不容退缩。
我回家时大概是四点钟。艾莉诺姑姑喊我说茶已经好了,我大声招呼说我不想喝,转身往音乐室走去。
钢琴就在那儿,那些白色的琴键在向我微笑。短短的黑键嵌在其中,构成一幅美妙的图画。
这就是我向往的,只有在弹琴时我才体会到小鸟起飞时的那种自由。我一把脱下外衣,坐下身尽情地弹了起来。
弹钢琴可真是件快活事儿。我从小做事就认真负责,不过无论干什么事都比不上我学音乐的热情。
甚至在我只有岁时,每当我手指一按琴键,听着那亮闪闪的钢琴发出优美动听的乐声,我就会体会到一种无比轻快的幸福感。
虽然那时教我弹的只是《魔铃》之类的曲子,可是听到琴声,我总在想着十分愉快,常常好几个小时一口气练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我明白只有弹琴才能使我将责任和欢乐结合在一起,这样奏出音乐来可以说是做了好事。
弹着琴,听到琴声在屋子里回响,我总感到欢欣不已,我总在想着,敲击琴弦的就是我自己!
叮叮,咚咚,这是杰里米·科尔曼在演奏啊!不是别人,只有杰里米·科尔曼才能弹出这样的和弦!
不难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当我一接触爵士乐时,我打心底里立刻便选定了它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尽管实际上一时还难以做到。
只有在演奏爵士乐时,个性才是至高无上的。杰里米·科尔曼的心弦,多么奔放,贯穿其中跳动着热烈的生活--无论隔了多少层的希腊文法,我也能感觉到它的搏动。
在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回听到真正的爵士乐时,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便是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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