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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此为防盗章, 码字不易, 请大家支持正版, 感谢感谢~

    “借你吉言。”夏彤笑起来,脸上带着两个小小的梨涡, 甜甜的, 像邻家小妹。

    如此清纯脱俗的姑娘就坐在这里, 任谁也看不出来,这姑娘疯起来没人拉的住,最大爱好,喝酒, 高兴了就喝,性子上像个假小子,与外表截然相反。

    “差点儿忘了, 跟你说个正事儿。”沈青晴突然说道。

    “又是正事儿,你最近正事儿也太多了点儿。你看看你,好好个漂亮姑娘,穿的这么素气, 还非得去当什么英语家教, 这回又是什么事儿?”

    “也不是什么大事儿,过几天开学,我想申请换到六人寝。”沈青晴现在的寝室是y大环境最好的双人寝,价格也是超级好。之前两年住宿费, 都是夏彤帮忙出的。原主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 可沈青晴不能。

    她现在能支付起的就是六人寝的费用, 或者干脆申请回家住算了,这样更节省,就是每天来来回回坐公交或者地铁有些麻烦。

    夏彤一听,眼睛瞪得老大,“喂,你这个没良心的负心汉,你是打算舍我而去吗?说,在六人寝看上哪家小妖精了,从实招来!”

    “我看上软妹币那个小妖精了。”沈青晴笑眯眯地说道。

    夏彤泄了气,“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钱我这儿有啊。再说了,六人寝人那么多,环境又差,你怎么住的惯。”

    “嗯,你说的对。”沈青晴附和着点着头,夏彤眼睛发亮,“好青晴,开学咱们还住一起吧。”

    “所以我决定,申请走读。”看着夏彤脸垮下来,沈青晴继续说道,“这样也方便照顾我弟弟,你知道,我妈平常不怎么在家。”

    夏彤叹了一口气,“小明曜啊,是怪可怜的。那……你要是不在学校住,我也不住了,自己多没意思啊,我也回家去住。要不我妈还总念叨我,就知道去外面疯,也不知道回家看看她,这回啊,我天天回家看她,看她烦不烦。”

    夏彤开车将沈青晴送到小区门口,然后带着自己采购的大包小包回了家。

    沈青晴家的小区很是古老了,这片楼是二十年前建的,小区里没有什么设施,路又窄,车也不好进。唯一的好处就是,距离地铁口、公交站点都方便,附近菜市场,超市什么的,很是齐全,生活上其实很方便。

    沈青晴家是两居室,装修老旧,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她在这里唯一的家。

    大的卧室,她和郑元香住,小的她弟弟沈明曜住。

    沈青晴开了门,将钥匙放进包里,换鞋进了客厅,屋子里静悄悄的,像是没人,可门口的鞋告诉她,她妈和弟弟都在家呢。

    沈青晴放下背包进了主卧,与她想象的一样,早起刚收拾过的房间,现在一片狼藉,郑元香正在衣柜前挑衣服,满床满地都是她没看上眼儿的衣服。

    沈青晴抱着胳膊,“妈,这些衣服都看不上,楼下有垃圾桶。”

    郑元香正拿着一条紫色旗袍在身上比划,听见沈青晴这么说,白了她一眼,“你懂什么,什么场合要穿什么衣服,你敢把我衣服扔垃圾桶,我就让你睡垃圾桶。”

    虽然被郑元香瞪了一眼,可沈青晴没有丝毫不满,郑元香的语气轻柔,实在是让人反感不起来。再加上,与书里描写的一样,这郑元香,是沈青晴见过最漂亮的女人。

    要不说,怎么年近四十,还能被陆氏集团的总裁看上非得要娶进门,郑元香的条件得天独厚啊,看看那吹弹可破的肌肤,那盈盈一握的腰肢,走起路来如弱柳扶风,说起话来勾人心弦啊。

    若是没人提,绝对以为郑元香和沈青晴就是姐妹俩,谁能看出来这是个快四十岁的女人。

    沈青晴正琢磨的时候,郑元香已经换好了旗袍,她站在这狭窄的主卧里,对着唯一的镜子,“青晴,看看,妈穿这个怎么样?”

    “好看。”沈青晴没有思考,蹦出来俩字。

    “你个死丫头,你都没看。”郑元香气哼哼的,“不过我知道,在你眼里,你妈我,是最美的。”

    “嗯,你说的都对。”沈青晴一边收拾衣服一边附和着。

    郑元香拿起手拎包,轻轻撩拨头发,整个人妩媚动人,“你个死丫头也不说陪我,我先出去了,晚饭自己做。”说着拍在床上五百块钱,转身离开。

    沈青晴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看着这个绝美的女人离开,不由得笑着摇摇头。

    要不说,原主的父亲沈贺怎么会勤勤苦苦十多年,坚持养着郑元香,不让她辛苦一点点。

    自从沈贺和郑元香结婚以来,沈贺负责赚钱养家,郑元香负责貌美如花。除此之外,沈贺还要做家务,反正家里家外全是沈贺一人忙活。郑元香只负责美美美,买买买足矣。

    沈贺虽然没什么大能耐,可他也用尽自己的努力,在宜市赚下了这套小房子。每天疼宠郑元香,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都给她。

    可是天不遂人愿,沈贺两年前病逝了,去世之前,依旧放不下的还是他貌美如花的妻子。

    沈贺去世以后,郑元香好久都没办法从伤痛中走出来,直到两个孩子学费完全没着落,家里拿不出钱了,她才算接受沈贺真的离开她了。什么都不会的郑元香,费尽心思往上流社会挤,为了养活孩子,也为了她自己。

    沈青晴现在不知道,郑元香是否在金钱上迷失了自己,小说里也没写,但是她知道,原主确实迷失了。

    不管怎么说,郑元香也是为了这个家,而且小说上写了,陆氏总裁陆昀天对郑元香是真爱,就算原主那么作,也没有影响陆昀天宠爱郑元香。她不想阻止郑元香遇到陆昀天,谁说那就不是真爱呢?

    “姐,你回来啦。”清润的声音响起,沈青晴勾起嘴角,次卧门口站着的阳光男孩,正是她弟弟沈明曜。

    “饿没饿,晚上想吃什么?”

    沈明曜走过来,沈青晴感受到了身高上的绝杀,她弟弟足足比她高了大半头。

    “吃什么都行,只要是你做的,都好吃。”

    “这小嘴儿甜的啊。”沈青晴转去厨房,看来看去,就剩下一根黄瓜,还有点儿挂面。“凉拌面怎么样?明天我做家教回来,顺路买点儿菜回来。”

    “行。”

    沈青晴这边烧水煮面条,那边洗黄瓜切丝,另外又准备了香菜沫和蒜沫。煮好的面条用凉水过透,浇上用芝麻酱,酱油,醋,糖,盐,辣椒油等调料混合而成的酱汁,再将香菜沫、蒜沫黄瓜丝拌到里面,香气扑鼻,清凉又开胃。

    沈青晴吃了小半碗,夏天本来也没什么胃口,剩下的全都进了沈明曜肚子里,吃的他一脸满足,“太好吃了,姐。”说完很是乖觉地拿着碗筷去厨房洗碗。

    沈青晴挪到厨房门口,看着沈明曜低着头近乎完美的侧脸,也不知道她来了以后,沈明曜会变成什么样,不过,这样好的男孩儿,还是要用心呵护的才对。

    没两天,各学校纷纷开学,沈青晴和夏彤全都从学校里搬了出来。沈青晴的东西没地方放,堆的不大的客厅里满满当当的。

    郑元香看着都没地方下脚的屋子,“你说说你,搬回家干什么,都不够碍眼的。”

    沈青晴也没想到,她东西那么多,毕竟她穿越来的时候是暑假,压根没去过学校。看到这一大堆,也是有些咂舌。

    看着这一箱子名牌包包,外加一部分还带着吊牌的品牌时装,沈青晴琢磨着,她用不上,风格也不适合郑元香,还是卖掉的好,能换钱。另外还有很多没拆封的化妆品和彩妆,全都是价格不菲,单单一支口红,就可以买她以前用的全年的化妆品,沈青晴准备挑一些郑元香能用得上的,其他的也一律卖掉。

    “妈你是嫌我碍眼啊,没事儿,我多在你眼前转转,碍习惯了就好了。”

    郑元香是懒得搭理她,“晚上睡觉别挤我。”

    对于沈青晴能回家住,沈明曜是相当高兴。要不然,他下了晚自习,基本上回家都是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一大早,沈青晴匆匆忙忙地赶往地铁站,可是,对于在宜市从来没上过班的姑娘来说,实在是错估了早高峰有多么可怕。更是没想到,她们这个破旧小区,那么多上班族。

    结果,沈青晴等了好几趟地铁,才勉强挤上去,真的是要被挤成照片。

    到站以后,沈青晴是顺着人流被挤下来的,出了地铁口,深吸一口气,真想大吼一声,空气真新鲜啊。

    踉踉跄跄的走到学校门口,沈青晴一看时间,已经八点二十了,完了完了,迟到了。

    “青晴,你怎么才来,我都等了好半天了。”正琢磨要不要逃课呢,夏彤跑过来挎住沈青晴的胳膊。

    “没上去地铁,这节课都过去二十分钟了,要不……逃课?”沈青晴算计着,从学校正门口,走到教学楼,怕是要十分钟,这个时间进去,老师不得疯?“或者,课间时候进去?反正都是上大课。”

    “那就课间时候进去,逃课可不行。”夏彤一边走一边对沈青晴普及,“听说了没,新来的副教授,肤白貌美大长腿。”

    “……美女?不说是个男的吗?”沈青晴有些犯迷糊。

    “我还没说完呢,宽肩窄腰,让人看了就想……”夏彤说到这儿,神经兮兮地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太阳……”

    沈青晴对此不以为然,“我看你是发情了吧。”

    俩人吵吵闹闹地奔向教学楼,上了三楼的楼梯,跑到后门去趴门缝儿,可惜,啥都没看清。夏彤不满意地推了推后门,发现,日常开着的后门今天竟然锁上了,“这教室还带锁后门的啊。”真是要让迟到或者着急来点名的同学们无门可入啊。

    “走吧,去前门等会儿,快下课了。”沈青晴拽着夏彤下了台阶,正准备找个地方站一会儿,谁知,经过前门的时候,门突然开了。

    夏彤愣愣地往里瞧,紧接着,倒吸一口凉气,“青晴,他、他、他也太帅了吧。”

    沈青晴胳膊都被夏彤掐疼了,刚想损她,看帅哥都磕巴了,谁知,自己一抬头,正对上那双似曾相识的眼……

    雨过天晴,空气中都是湿润的味道。

    正值暑假,沈青晴一件白色运动短袖,一条牛仔裤,扎了个马尾,脚踩运动鞋,背着个淡黄色双肩包,从一高档小区走出来。

    连绵三日的雨,路面上还有不少积水,走了没几步,沈青晴手机响起。

    “喂,小彤,什么事儿啊?”声音清脆,带着活力,和她整个人一样。

    电话另一头懒洋洋的声音传来,听起来弱弱的,没什么力气,“青晴,我车不知道放哪儿了,你帮我找找,然后到我家接我呗。”

    沈青晴翻了个白眼儿,“夏大小姐,昨天晚上又跑哪儿喝去了?”

    夏彤笑得很是暧昧,“哎呀,青晴,晴姐,是喝的有点儿断片,不过我清清楚楚记得,我们就是在你当家教那附近一酒吧喝的,酒吧名字‘spring’。我这一看,你这个点儿差不多做完家教出来,好青晴,帮我找找,请你吃大餐。”

    “你要是不帮我,我爸一会儿回来要骂死我,拜托拜托。”

    沈青晴最受不了闺蜜撒娇,因为这项技能,她不会。她甚至都能想象的到,现在的夏彤小小一团窝在沙发或者床上的模样。

    挂断电话,沈青晴看了下地图,发现这个叫“spring”的酒吧还真就不远,她从小区绕出去,准确找到酒吧位置,从包里翻出夏彤的车钥匙,一边按一边围着酒吧走,寻找可能停车的位置,终于听见了车的声音。

    开车门,上车,系安全带,动作一气呵成,沈青晴开着夏彤的红色“别摸我”直奔夏彤家。

    夏彤是沈青晴的好闺蜜,从幼儿园就在一起,现在一起在y大读书,专业一样,还住在同一个寝室里。

    俩人关系亲密无间,宛若姐妹。不仅如此,沈青晴和夏彤也是y大公认的校花级人物。只不过,夏彤美的清秀可人,沈青晴的美,张扬恣意又带着娇艳与妩媚。

    不同的是,沈青晴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穿越过来刚刚半个月。

    穿越过来的沈青晴十分懵b,她就是躺在寝室里看了本狗血言情文,睡觉之前她还跟室友们吐槽这里面完全没有自知之明的傻x女配,结果再一睁眼,她沈青青竟然成了自己diss的傻x女配——沈青晴。

    沈青晴本身,用了好几天时间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按照剧情走向,再过两个月,她的母亲郑元香就要结识宜市首富陆氏集团的总裁陆昀天,并且即将带着原主一起,嫁入豪门。而原主的亲弟弟沈明曜,郑元香是想带着他过去的,可是刚跟陆昀天接触的时候,她没提自己有个儿子,到了要结婚的时候再提,显然不好。

    能够进入陆家,原主不想有任何一点儿差错,她赶紧给郑元香出了主意,愣是没让郑元香带着沈明曜,还给她列举了带着沈明曜嫁过去的诸多弊端。

    就这样,沈明曜的户口,被郑元香挪去了自己哥哥那儿,她哥哥家一直没有孩子,很是高兴的接纳了沈明曜。而郑元香和原主解决了沈明曜高高兴兴的嫁入了陆家。原主还梦想着,凭借自己的美貌,嫁给陆氏太子爷,最后继承陆氏所有财产,多么美满的剧情。

    唯一不美满的就是,因为这个事儿,原主的闺蜜夏彤选择与原主决裂,说她不顾亲情,攀附权势。

    但是原主不在意啊,有钱了,又是豪门白富美,美美地叫陆氏总裁一声爸爸,还能时常与陆氏太子爷同进同出不同的场合,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沈明曜气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但是处在青春期的男孩子,愣了一个字都不说。好在,刚开始的时候,他舅舅舅妈对他真的不错。转变开始于,他舅妈怀孕了,就这样,沈明曜的地位一落千丈,他成了自己舅舅家的拖油瓶。

    各种被排挤,天天被骂,本来正是读高中的年纪,没有学费也没有生活费。走投无路的沈明曜去求过原主沈青晴,却被原主像对待流浪狗一样打骂出来。

    沈明曜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却不想,打工的钱被他舅妈发现全都给拿走了,那之后,还经常逼着沈明曜拿钱,沈明曜心里的恨与日俱增。这段时间,他身旁唯一的光明就是夏彤。

    夏彤每天陪着他去打工,各种鼓励他,在他最为难的时候帮助他,沈明曜心中感激,同时,也暗下决心,要考个好大学,让他的母亲,姐姐,舅舅,舅妈看看。更重要的是,他要和夏彤上同一所大学。

    而原主呢?在学校立的就是白富美的人设,她享受被大家包围、推崇的感觉,却没想到,沈明曜和她考了同一所大学。原主生怕沈明曜揭穿她的身份,对沈明曜是各种奚落、威胁、恐吓、排挤,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看着沈明曜在学校像个丧家之犬一样活着,她开心啊。

    最后,沈明曜对亲情最后一点儿耐心也被磨没了,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他心中的白月光夏彤,一直把他当弟弟,竟然和陆氏的太子爷走到了一起,就这样,沈明曜终于走上了黑化的道路,最终成为书里的最大反派,弄死沈青晴那种。

    原主在这期间,依旧享受自己的光环,她看中了书里的男主陆云硕,然后被男主各种嫌弃依旧死乞白赖地毫无下限的勾引。一直在作死的路上奔跑着。

    这狗血剧情,想想就不寒而栗。

    她穿过来才20岁啊,大好年华,没过几年就要去死,这可不行。

    这就是为什么,一直打扮的名门淑女模样的沈青晴,脱下了礼服,卸掉脸上的妆容,换上青春运动装,不再和她母亲一样,想尽办法出入上流圈子,反而找了份家教的原因。

    为了以后能有正常日子过,她可不想随她母亲郑元香嫁入豪门陆家,过什么白富美的生活。

    知道剧情的沈青晴,现在就想好好赚钱,照顾她弟弟,供他上学,不让她弟弟黑化,她可想好好的多活几年,不想被她弟弟弄死。

    她母亲乐意嫁谁嫁谁,她没法阻拦,也不想管。既然回不去,她就想平平淡淡地,和她弟弟一起好好生活。

    至于她爱上的男主陆云硕,就让他跟原女主也就是她的闺蜜夏彤好好的在一起吧,她不要去当什么第三者,当那种恬不知耻的傻x女配。

    等到大学毕业,她更要努力工作,她忙着呢,谈恋爱什么的,太浪费时间了好吗?

    穿书很悲惨,万幸的是,这一切的剧情还没有开始,距离她母亲郑元香遇见陆氏的大boss还有两个月时间,她还有回旋的余地,现在她弟弟沈明曜,还是个纯粹的17岁大男孩,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球学习,阳光开朗,单纯善良。

    夏彤父亲开了个小公司,不是说有钱到什么地步,可买个小别墅还是绰绰有余的。至于为什么夏彤的车钥匙会放在沈青晴这里一份备用的,是因为,沈青晴爱装白富美啊,又没有车,经常问夏彤借车。

    她穿越过来以后想把钥匙还回去,可一次两次发现,夏彤喝大发了,她就成了代驾,你问夏彤要钥匙,抱歉,她想不起来。为了避免到处找钥匙,这把备用钥匙,也就没法还了。

    夏彤家就住在宜市东南方向的别墅区,别墅区再往前,就到海边了,海边独栋的别墅,带花园泳池,大到上厕所都要开车那种,夏彤家也买不起。不过沈青晴知道,那陆家就在这条路的尽头,按照小说里的描写,整个海岸都是陆氏集团的。

    房子建的跟宫殿似的,娱乐设施应有尽有,要是想在每个房间住一晚,全部房间睡一遍,怕是要住半年。

    沈青晴对此嗤之以鼻,夸张好不好?海岸是国家的,怎么就成他陆家的了?

    还没个房间睡一晚要睡半年,你当你家是故宫呢?

    不过夏彤家住的别墅区——怡林园,是陆氏开发的产业,这个她倒是知道。

    车子转了个弯,再往前就是怡林园,这条路宽敞,干净,车却很少,没有地铁也没公交,人更少,沈青晴加足马力,一不留神,路边的积水溅地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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