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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他是真想不出办法了,要是杜云峰这么大大咧咧的出去,不机灵点的躲闪,日本人抓不住他才怪呢。他又不是个小东西,不然宋书栋就把他揣兜里自己闯关去试试了。

    越想心里越没缝,宋书栋就放弃了,重新包好钱,掀开柜子,他往箱底塞他的全部家底,一边塞一边叹气:“周澜杀你一次还不够,你还等他再来杀你,你也是个没脸不长记性的,你啊,你早晚死在他手里。”

    身后的杜云峰蹭的一下就坐直了,扭头盯着宋书栋,眼神带着迷惑,又带着杀气腾腾的重量:“你说啥?”

    宋书栋差点没砸到自己的手,箱盖咣的一声重重的合上了:“咋,咋了?我说周澜杀你啊。”

    杜云峰一伸手就抓住了他领口,没费什么力气就把他掳到自己身边:“周澜是谁?他……他为什么要杀我?”

    宋书栋其实挺害怕杜云峰这样的,让他想起第一次见到他,骑着马拎着刀,随时都能出手的样子。宋书栋声音小了下去:“杜哥,你怎么了?”

    杜云峰攥得更紧了,手上青筋隐隐现了出来,他执着地问:“周澜是谁?”

    “周澜就是你大喊大叫那个周慕安啊,他要杀你,他把你从悬崖上推下来,还给了你一枪。”

    杜云峰更迷惑了:“他为什么杀我?”

    “我不知道,你没和我说过,不过现在满奉天的通缉你,他就是怕你没死,到处找你呢,不知道哪天就找到咱们这了……”宋书栋絮絮叨叨的说,杜云峰眼里的杀气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迷惑,他喃喃自语:“周澜……慕安?杀我?”

    这和他心里的感觉不一样。慕安两个字是放在心尖上的,是柔软的,爱惜的,被保护的,和这个“杀我”完全是背道而驰,很矛盾的感觉,他说不清为什么,但是他被这种感觉刺痛了,他放开宋书栋,转而双手抱头,十指深深陷入发间。

    他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巨大痛苦,真到双眼通红,他才抬起头,缓缓说道:“我不能让他杀我,他不行!”

    陪在旁边的宋书栋忽然就对这个大个子生出点怜悯之心,安慰地拍拍他的后背:“嗯,我们走,我一定想办法带你出关。”

    就这样,逃出关外这事,他俩达成了一致意见。

    宋书栋又把那点家底给杜云峰看,他说:“钱太少了,恐怕一路过关,这点钱不够打点的。”

    要说这屋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其实都在杜云峰身上,他手指头上还带着一枚戒指,上面有颗小小的钻石,另一件值钱的,就是那块金怀表,可惜子弹穿过,机芯已经彻底坏了。

    杜云峰转着手指头上的戒指,犹豫了好一会,也没摘下来,反复几次撸到关节了,心里就一空,仿佛摘的不是戒指,摘的是他的心,戴回原位,心里才踏实下来。

    最后他把那块怀表给了宋书栋,他这几天反反复复的玩那块怀表,觉得是个特别有渊源的物件,但是就是想不起来了。表壳里有张照片,他晒太阳的时候仔细看过,自己站在一把椅子边,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应该是个年轻的男人,脸的位置被子弹打没了,他想,这是慕安,清清爽爽的,斯斯文文的,就是完全想不起脸的摸样了。

    怀表虽然坏了,可是纯金的壳子还是很值钱的,宋书栋卖到金匠铺子,也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周澜每天吃很少的东西,忙很多的事情,精力旺盛的不似正常人。

    他每天团里团外来去如风,那些营长都比他年长,但是见了他却总有点怯场——后生的做派老成,他们总是被训得跟孙子似的,嫌他们招兵武器组装烟土生意各档子事情进度太慢,就没啥团长觉得满意的。

    感觉好像他们团长早晚要拉开阵势和谁大干一仗似的,未雨绸缪的囤积辎重。

    营长们都觉得团长多虑了,保安团里除了杜云峰,还真没有第二个人敢跟他蹬鼻子上脸。

    保安团出了那档子事后,他们团长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每天不苟言笑,忙得和风车似的,今天转到商会联络联络感情,通一通财源,明天和日本人打交道,做大自己的势力。

    一时之间可谓风生水起,日军司令部是老大,他成了老二了,连奉天城外的日军进城,都要规规矩矩过他周澜的地盘,不然司令部那边要发火的。

    只是周澜日渐瘦下去,本来就不胖,要不是冬天的穿的厚,简直单薄成了一个穷学生。

    说他穷学生,那双眼睛又不是,本来水灵灵的一双眼睛,现在闪着精力旺盛的光,仿佛吃的仅有的那点食物,全转化成了精神力,支撑着早已经超负荷运转的身体,一路不管不顾的往个终极的目标狂奔。

    细看的话,剃青的两鬓星星点点的泛着白,虽然不明显,却隐约有些人未老心已苍苍的感觉。

    其实他也不过才二十一岁。

    老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

    周澜有时心里暗自嗤笑,什么英雄出少年,狗熊也出少年呢,他自己算不得英雄,但肯定也不是狗熊,思来想去,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苦笑,汉奸出少年,这便是他了。

    他从不想当什么英雄狗熊汉奸,几年前,他还只是想着漂洋过海去欧洲学音乐,谋一条生路,伴着那华丽的音符过一辈子,谁知今时今日他竟然成了丘八的头,刀枪不离身,一心奔着死路。

    十指尖上的薄茧早就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食指和虎口处的厚茧子,才三年,他就脱胎换骨了。

    摸着那些厚茧子,他默默的想,如果生命可以重来的话,他三年前一定不会来关外。

    那就不会与他重逢。

    不重逢就不重逢吧,省得成了彼此的拖累,往死里爱,爱到死,非要都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肯罢休。

    如果各自走自己的路,凭各自的造化,最起码还都能活下去,和找个伴比,活下去不是更重要吗?

    如果可以更早,他愿意回到十四岁那一年,不放那把火,还他一个父亲,不欠他这一世还不清的人命债,哪怕他和他娘被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

    当然,再往前的话,他宁可从没来过找个世界,亲生的父母为什么抛弃他,为什么不来找他,他想不明白,也不想再去想了。他只是觉得人生太苦,不是没有过甜的,他有过蜜里调油的时光,但太甜的时光仿佛只是为了让现在更苦。

    然而时光回不去了,后悔并没有用处。

    这辈子,他欠杜云峰的,他还是要还的。

    今信那边他还要时不时的去长袖善舞一番,很奇怪的是,他一直没见过山下照男,他几次话到嘴边,怕引起今信的怀疑,就作罢了。

    他能把自己伪装的无比慈眉善目,但今信雅晴不是傻子,让他风平浪静的面对山下照男,他确实能做得出,但是今信雅晴不会信的,过犹不及,他还不想今信对他太起疑。

    晚上又去了今信雅晴的府邸,他都已经熟门熟路了,无论是司令部还是私人宅院,他熟的都不像个客人了。他今天到的早,今信还没回来,家里的仆人很礼貌的把他让进了客厅。

    周澜注意到今信家的仆人换成了女的,以前来的时候,其实都是山下照男例外照应着,他跟今信既像上下级,又像父子,更像主仆。

    而当下目之所及,家里的仆人清一色都是女子。

    脚边这个仆人是个年轻的女子,发丝不乱,低眉顺眼,一根布绳交叉在胸前,将袖子束在手肘处,她将房间收拾的很整洁,跪下来帮周澜换鞋的时候,周澜看到她小巧的脚丫和雪白的袜底。

    忽然间的,他想起了淑梅,想起自己还许诺过她要给她找一户好人家。

    他轻轻叹了一口。

    那女仆就抬头看了他一眼,又迅速的低下头去整理他的皮鞋,露出雪白的后脖颈。

    当晚周澜与今信把酒言欢至深夜,抛开军国战争,二人其实很有共同语言,谈山水,谈音乐,今信兴之所至还吹了一段长萧,箫声肃杀中带着悲凉,好似万古长夜,一人寂寂独行。

    周澜不说话,酒精氤氲了他的情感,音符波动了他的神经,今信放下萧时,周澜眼角染上了淡淡的红,他掩饰的扭头眨眨眼,与今信碰杯,将清酒一饮而尽。

    然后他没忘鼓掌,就他一个听众,大力捧场:“今信君的箫声很动人,都吹到我心坎儿里去了。”

    不过他很快岔开话题,聊起了音乐本身,后来不知不觉的说到自己小时候,今信几乎是屏住呼吸的认真听着。

    他这么认真听自己讲“没用的”往事,周澜想,今信虽然是个日本人,但是也许真的当我是朋友的。

    “我小时候,其实不喜欢练习钢琴。”周澜下意识的摸着杯口, “但是教会的神父喜欢我,他让我多弹琴,就往我书包里塞一些琴谱。”

    周澜想到神父,就美好的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娘看了那些琴谱,就逼着我在家多练,她说:小龙,你不好好练琴,很辜负神父的希望,你也不希望他失望吧?”

    “小龙?”今信打断了他,轻轻按住他的手腕,“你娘叫你小龙?”

    周澜笑笑,轻轻怕拍他的手:“不过是个小名罢了。”

    借着酒劲,他继续回忆:“我这个人吧,好像其实跟谁都不太好,但其实谁真心对我好,我知道的,我挺珍惜的,别人给我一个,我都得还别人十个。”

    “小龙?”今信握紧了他的手臂,“你娘真的叫你小龙?”周澜这才回过神来,发觉今信就没跟上他的节奏,还停留在上一节。

    “你等等”今信慌忙站起来,往书房走,边走还说了一句,“你等等。”

    周澜莫名其妙,待到今信返回时手里还拿着一个盒子,那是个精致的木头抽盒,有淡淡的檀香味。

    里面摆放着一些小孩子的衣服,还有一对带铃铛的银镯子,今信从衣服下面拿出一张黑白照片,交给周澜看。

    “这是我的夫人,她是中国人,她的名字叫肖梅芳。”他的手指向下移到女人怀里的孩子身上,那是个胖嘟嘟的娃娃,眉眼像他的妈妈,非常秀气,“这是我的儿子,今信龙也。”

    一开始,周澜还会意错了重点,他还以为今信想说的是他的夫人是中国人,他看着照片上的女人,长相说不出的舒服,就感觉——就好像全世界的母亲也许都是慈眉善目的,给人以亲切感的。

    今信却说:“我的儿子,他要是活着,也像你这么大了,他的名字也是小龙的意思。”

    周澜忽然心里打了个冷战。

    完全靠直接,他觉得这个话题不该再继续下去。于是同情的拍拍今信的肩膀:“过去的就过去吧,你儿子肯定活的比我好,不用摆弄枪炮的,成天要管着一群牲口似的兔崽子……”

    今信反手抓过周澜的手,语气十分认真:“小龙,我能遇见你,我们很有缘分……虽然我们已经是忘年交,但是你总是让我想起我的儿子,不如……”

    周澜忽然哈哈大笑,委婉的挣开今信的手,反手搭上对方的肩膀:“今信君,你喝多啦!我们中国有个成语叫认贼作父,你肯定知道的吧,别多心,不是骂你,我没那意思。”周澜收了笑容,保持着微笑的样子:“我再怎么跟你合作,咱们都是朋友关系,你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这个谁也改不了的。再说,我周澜有爹有娘,母亲大人尚且健在,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真的不合适。”

    今信心里一紧,知道自己太心急了。

    他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但绝不是个鲁莽的人,随即也哈哈大笑,随意的收起盒子放到一边,笑着说自己酒喝得太多,失礼了失礼了!

    二人各自心怀鬼胎的转换了话题,继续东拉西扯,不知道怎么的,天南海北的就从人就说到了狗身上。

    两人都喜欢大型犬,今信说狗这种动物最忠诚于主人,是可以同生共死的伙伴。周澜也点头称是,觉得狗比人强,人心易变,狗总在身边。

    总算又不着痕迹的找回了共同话题,二人各自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周澜还笑着说他在团里养了两只狼狗,一只叫虎妞,一只叫俏妞,改天可以送今信一只。

    今信也没推辞,直接就答应了。

    当晚今信再三挽留,周澜还是深一脚浅一脚的出门了,李国胜很有眼色的搀扶他上了车,回到保安团已经是后半夜了。

    颠簸行进中,周澜迷糊了一路,似睡非睡,等车一进保安团的大门,他就醒了过来,及至下了车冷风一吹就醒透了,他估计着,他今晚又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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